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市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的通知》(宣普〔2013〕11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对2013年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内容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依法治校的目标和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在学习中不断增强学院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决策水平和工作本领,为推动学院科学发展、争当安徽高职高专排头兵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和思想保证。
二、学习内容
全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为学习基本教材,重点学习:
1、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及宪法理论;
2、与行政权力规范化行使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行政法基本原理;
3、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基本原理;
4、与教育改革发展相关的重要文献和教育法律法规;
5、与学校、事业单位有关的财经法律法规;
6、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和我国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及与反腐倡廉有关的法律知识;
7、与社会综合治理、治安、稳定控制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基本原理;
8、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
三、学习方式
1、集中学习。综合运用调查研究、专题辅导、集中讨论、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多样化的学习活动。中心组成员集体学法每季度1次。
2、个人自学。围绕学习计划安排的自学内容,中心组成员都要在规定时间内学完规定的学习篇目。
四、学习要求
1、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中心组成员切实把加强法律理论学习作为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根据计划安排,积极认真地参加学习,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
2、进一步发挥表率带头作用。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努力搞好个人自学,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积极参加研讨发言,主要领导带头亲自授课,做认真学法、深入学法的表率,积极引导和推动学院的学法活动。
3、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每季度安排一天作为学法日,坚持每季度集中学法一次。严格考勤登记制度,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须事先请假。
五、学习计划
时间 |
学习方式 |
学习内容 |
一季度 |
集中学习 |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
自学 |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第1、2讲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 |
二季度 |
集中学习 |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第3讲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
自学 |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第4、5讲 | |
三季度 |
集中学习 |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第6讲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
自学 |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第7、8讲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 |
四季度 |
集中学习 |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第9讲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
自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第10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