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大力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为学院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重大精神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五次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学习,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增强廉洁从政、规范从政的意识,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诱惑。
(二)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着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教职工理论学习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到法纪教育基地,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橱窗、LED屏、校园广播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育。
(三)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探索创新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和形式,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党课教育、建立廉政建设专栏、征集论文、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方针政策;把廉洁教育渗透于学院管理、人才培养、校本培训等各个方面,充分发挥教师在廉洁文化建设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以良好的师德师风引导学生健康成才;加强对全体师生廉洁修身意识和诚信意识教育,引导师生形成廉荣贪耻、诚实守信的道德操守,营造“崇廉尚洁”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反腐败工作机制
(一)健全和完善科学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健全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师生支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重点强化学院党委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研究、常部署、常教育、常提醒,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职责;督促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全覆盖、过程全覆盖。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学院纪委认真协助学院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着重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以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疏于监督管理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背后的党风廉政责任及相关的领导责任;建立纪委约谈制度,必要时要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对党员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三)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
召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按照反腐倡廉工作“定任务、定责任、定措施”要求,进一步细化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学院各项工作中。
(四)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实现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的转变。结合学院实际,深入查找廉政防控风险点,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以改革精神推进反腐败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着力构建干部职工“不想为、不敢为、不能为、不愿为”的廉洁从政机制。
三、加强监督检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一)继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三十项规定,严格禁止和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公款旅游,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服务对象和个人礼金行为,坚决查处教师收取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学术造假、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和长效机制,加强传统节日、重大节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检查,使纪律成为高压常态。
(二)加强领导权力的运行监督
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三重一大”必须集体研究决定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党委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议事规则,民主、科学议决学院重大事项。
(三)完善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
加强学院日常运行内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国有资产、干部人事、职称评审、奖助学金发放等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公”经费使用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配套措施,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科研经费、示范建设经费管理,严格经费核算,加强跟踪审计。
(四)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推行权力清单公开。认真落实普通党员列席党委会议的规定,学院预算方案起草、定岗定员定责和目标考核等工作,都让普通教职工广泛参与。充分利用校园网、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学院信息。干部任免、岗位竞聘、职称评审、人才引进、科研经费等工作应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书记院长接待日制度,完善信访接待制度,充分发挥信访监督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四、加强重点工作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一)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督检查
加大对学院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图书教材采购、后勤服务等领域经济活动的监督检查,从立项开始,纪委全程参与,所有合同的签订,纪检监察部门要备案,坚持源头防腐,消除隐患。
(二)加强对组织人事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干部任用、人事调配、职称评聘、绩效分配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提拔任用中要主动征求院纪委意见,保证程序合法、公平公正。
(三)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和“六不准”,实施“阳光招生”,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学院自主招生命题、制卷、试卷保管、阅卷、面试等各环节的保密纪律检查工作,既要层层签订保密纪律承诺书,又要强化责任追究,防止和查处借招生录取之机收受、索取考生钱财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及时公开招生录取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四)加强对财务收支工作的监督检查
严格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各种收费一律纳入财务管理(包括接受捐资助学等经费的收支),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严禁收入不入账,杜绝“账外账”和“小金库”,维护学院财经纪律。
(五)加强对学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学生入党、选干、表彰、处分、学籍管理、奖(助)学金的评定等操作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公开透明。
五、具体工作安排计划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召开中层以上干部述职述廉会议 |
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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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中纪委十八届五次会议精神学习宣传 |
2月-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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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人员参加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培训 |
3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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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查各系、各部门信访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
4月上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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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调整学院党风廉政监督队伍 |
4月中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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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展2015年我院自主招生监察工作 |
3月-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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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学生入党、奖助学金的评定等操作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
6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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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邀请专家开展反腐倡廉专题讲座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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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展2015年我院高考招生录取监察工作 |
7月-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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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15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汇报 |
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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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开展组织人事、晋职晋级、绩效分配工作的坚持检查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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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学院物资采购、基建、修缮项目的招标监督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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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开展2-3个部门的中层领导干部约谈工作 |
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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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纪检网站维护更新 |
适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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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信访事项处理 |
按规定时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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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对全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召开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会议,对全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汇报。 |
12月、1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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