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政策出台

作者:发布时间:2006-06-12 08:23:07浏览次数:3315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我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引导政策和项目。
    “意见”指出,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有利于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和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的结构,有利于促进城乡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重要意义,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调整人才结构和人才分布;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和财政支持力度,完善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增强基层对高校毕业生的吸引力;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合力。经过3?5年的努力,使县(市、区下同)以下基层单位从事公益事业的高校毕业生的数量明显增加,到各类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数量大幅度增长,基层公务员队伍中高校毕业生所占比例明显提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意见”明确,对到我省艰苦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留在原籍或迁往艰苦地区;如以后因工作变动到其他地区的,其他地区应准予落户。需要人事代理服务的,由有关机构提供全面的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到我省艰苦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从工作第二个月起在高定一档职务工资的基础上,按本职务工资档差向上浮动一档作为岗位津贴;连续工作每满3年且考核合格后,可再继续向上浮动一档作为岗位津贴。学生毕业后自愿到我省艰苦地区工作,服务期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按省级财政承担主要部分,用人单位所在市、县财政适当分担的原则代为偿还。
    “意见”强调,各市、县空出的行政事业编制,应主要用于招录到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其中,空出的中小学教师编制,应主要用于接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
    “意见”明确了毕业生通往基层的八大引导项目。一是加大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工作力度,每年选拔250名左右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二是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每年输送4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全省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三是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四是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每年安排4000名左右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见习和就业培训,提高就业技能,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五是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农村计划,每年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到3年;六是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安徽基层计划,每年招募200名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的乡镇一下机构,从事为期1到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七是继续招募医药卫生类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每年招募300名左右,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八是组织实施高校高校毕业生之垣农村教育行动计划。每年选派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教师紧缺的农村中小学任教,服务期限为2到3年。
    “意见”指出,要积极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意见”规定,省市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考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报考特种专业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总量的三分之一,以后逐年提高。其中,对经过组织选拔或招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2年以上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的,初试成绩可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招录到省市党政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应有计划地安排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1至2年。今后在选拔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时,要注意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为其保留学籍2年;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增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意见”要求,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各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要与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合作,共同加强与社会用人单位的沟通,逐步建立起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实现高校、省、国家三级就业网的联通和就业工作的信息化,及时发布需求信息,为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搭建方便、快捷、覆盖面广、资源丰富的信息交流平台。各级政府要统筹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设,实现联网贯通,完善市场功能,逐步建立统一的人才市场,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提供优质服务。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建立人才需求预测通报制度。省财政设立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专项经费,引导高校加强紧缺人才学科专业建设。加强对高校教育改革的分类指导,深化人才培养模式、课程结构和教学方法改革,注重素质教育、技能培养和社会实践,提高毕业生适应市场和基层需求的能力。实行面向基层就业的定向招生制度。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通过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积极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大学生深入了解国情、省情,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行行建功、处处立业的成材观和就业观,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踊跃地到基层锻炼成才。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有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和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成才的先进典型,唱响到基层建功立业的主旋律,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各级要建立“扎根基层、建功立业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制度。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相关政策、资金、措施、责任四到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抓紧抓好。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支持力度,共同为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造良好条件。